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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强科普工作的提案
来源:河源政协     发布时间:2019-03-01 09:55

1 、提案第 20180087

标题: 关于加强科普工作的提案

提出人: 何丽琴

办理类型: 主办协办

承办单位: 财政局,科协,科技局

内容: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坚强领导下,我市科普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全市各级科协以贯彻落实《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为主线,开展了“科普惠农兴村”计划、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县、创建广东省科普信息化试点县等活动,举办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青少年航模竞赛、举办科普剧创作表演大赛;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大重点人群为主体的科学素质行动深入开展,科普基础工程建设得到进一步加强,开创了科普工作新局面。

但是,由于受诸多条件限制,我市科普工作与先进地区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特别是基层科普基础设施建设显滞后,远远不能满足群众需要,不能适应新时代创新驱动发展的要求。其原因是多方面的,而其中财政对科普经费的投入相对不足是一个重要原因。几年来,我市各级科普经费虽已有了一定幅度的增长,但总体增长幅度远远低于财政增长幅度。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均科普经费不足1元。目前,我市市级财政投入科普工作的经费人均不足1元,全市五县一区仅和平县超过人均1元以上,其他县(区)级科普经费均不足1元。而粤东西北很多地区平均已达到人均1以上,发达地区已超过人均2元以上,广州市2015年人均科普经费已超过12元。我市科普经费投入远远不能满足现代科普工作要求,与周边城市相比也有较大的差距。二是科普宣传经费不足。由于缺少资金投入,科普宣传资料不足、更新慢,宣传资料的表现手法和内容对公众的吸引力不高。三是基层科普设施建设资金不足。科普经费严重不足,地方财政划拨的科普专项建设资金远远不能满足农村科普“一站一栏一员”建设工作所需要的建设资金,更加无法融入科普化信息化工作。

科普是一项公益事业,是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提高公民科学素质,对于增强公民获取和运用科技知识的能力、改善生活质量、实现全面发展,对于提高我市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城市、实现河源在粤东西北率先振兴,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科普宣传教育的重要性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召开的全国“科技三会”上提出:“科技创新、科学普及是实现创新发展的两翼,要把科学普及放在与科技创新同等重要的位置。没有全民科学素质普遍提高,就难以建立起宏大的高素质创新大军,难以实现科技成果快速转化。”习近平总书记这一重要讲话,对于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动我国科学普及事业的发展,意义十分重大。

国务院颁布的《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提到:创新型国家的建设离不开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持续提高,而公民科学文化素质的持续提高又离不开科学技术内容的不断补充和获取。公众除了通过学校正规的系统教育获取科学知识外,还需要通过其他途径获取大量与其工作和生活密切相关的科技知识、科学观念、科学方法。所以,加强科普宣传和依托基层科普设施开展科普工作在公民科学素质建设中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市委市政府提出:“实现率先振兴,创新发展是第一动力,要坚定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实现创新发展,要加快人的素质的转型升级,特别是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而人的科技素质的提升关键是要靠重视和加强科普工作来实现。因此,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必须要进一步加大《科普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贯彻实施力度,积极开展以未成年人、农民、城镇劳动人口、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四大重点人群为主的科学素质行动,大力推进科普设施、科普资源开发与共建共享工程等五大基础工程建设,促进全民科学素质的提升。这些都需要科普经费足额投入作为坚实的保障,以促进全市科普事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

建议:

一是加大对科普设施建设的投入。建议市、县两级政府加大对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和运行经费的公共投入。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属于社会公益事业,经费支撑必不可少。除了财政投入外,还要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基层科普设施建设。可以采取共建、联建等方式,吸纳并利用有关单位的资金资源,如允许在科普画廊上标注企业名称,对企业出资支持社会公益事业给予充分体现。

二是加大对科普信息化建设的投入。以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为核心,大力推动“科普中国”落地应用,切实加强对科普信息化建设的投入,在主流媒体、网站、大频等开设专栏,促进优质科普信息精准推送、科普服务和管理信息化,实现科普工作转型升级,提高科普公共服务能力。在全市各级、各单位和镇、村、社区、学校建设“科普中国”e站,设立科普信息员,完善科普活动室,定期开展科普活动,为实现到2020年我市公民具备科学素质的比例超过7%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三是加大科普经费投入。科普经费是各级科协组织开展科普活动的基本保证。目前,我市市级财政投入科普工作的经费人均不足0.5元,全市五县一区相当一部分县区科普经费几乎没有或低于0.5元,而全省其它市平均已达到人均0.6元以上,发达地区已超过人均2元以上,广州市2015年人均科普经费已超12元。我市现在的科普经费投入,与实际工作需要差距较大,难以满足科普工作的需要,随着经济社会发展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全面实施,需要适当增加科普经费的投入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第二十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逐步提高科普投入水平,保障科普工作顺利开展。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科普工作”的规定,建议我市各级人民政府以及各级财政要将科普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加大科普经费的投入力度,使科普经费达到人均2元以上的水平,逐步缩小与全省的差距,以保证我市科普工作的正常开展,推动科普事业的发展。

总而言之,希望各级政府和财政对科普的全公益性公共事业,切实加大支持和投入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