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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系列提案
来源:河源政协     发布时间:2021-03-29 11:06

1、提案第20200008 号

   目:

关于加大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的系列提案

者:

钟志业,吴志龙,朱昆明,邝照光

   由:

  近年来,为应对环境污染、能源短缺,在国家政策的刺激下新能源汽车快速发展,并在2016年迎来了爆发态势。新能源汽车是指采用非常规的车用燃料作为动力来源(或使用常规的车用燃料、采用新型车载动力装置),综合车辆的动力控制和驱动方面的先进技术,形成的技术原理先进、具有新技术、新结构的汽车。新能源汽车包括纯电动汽车、混合动力汽车、燃料电池电动汽车、氢发动机汽车、其他新能源汽车等。据有关部门统计,2017年,新能源汽车产销分别完成79.4万辆和77.7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3.8%和53.3%。其中,纯电动汽车产销分别完成66.7万辆和65.2万辆,同比分别增长59.8%和59.6%;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产销分别为12.8万辆和12.4万辆,同比分别增长28.5%和26.9%。而从以上统计数据来看,新能源汽车主要产品是纯电动汽车和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发展新能源汽车,是倡导绿色出行,推动交通领域节能环保的需要。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新能源汽车因其环保等优势将日益为人们喜爱而不断增多。新能源汽车排放低、噪声小;使用成本低,只有汽油车的五分之一左右;能量转换效率高,同时可回收制动能量。 新能源汽车能最大限度利用现有资源,直接减少石油资源消耗量,并显著减少二氧化碳排放。据调查研究数据 ,每一位积极使用电动汽车的用户可以每年减少290公斤的二氧化碳排放量。

  要想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就要做好配套设施的建设。当前,我国也重点扶持纯电动汽车,我国的纯电动汽车发展正在慢慢走向成熟,它将会成为未来新能源汽车发展大方向。而国家也在不断完善相关配套设施,但还远远不能满足现实需要,如在我市的各县城的充电桩都还少得可怜,这大大制约了市民购用电动汽车的意向。早日加强其配套设施重点是充电桩配置和场地的规划建设完善是现实需要、是大势所趋。

  2015年下半年开始,国家连续出台了《关于加快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和《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发展指南(2015-2020年)》等纲领性文件,提出充电桩建设要按照“桩站先行”的原则,适度超前建设。河源作为生态发展区和国家旅游城市,但是使用新能源汽车的少之又少,这最主要的原因是新能源汽车的基础配套设施不完善,从而严重限制了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在百度地图输入“充电站”查找,在全市范围内(含各县区)仅查找到64个目标,完全跟不上新能源汽车的发展速度。车桩比例严重失衡不仅给新能源车主带来困扰,而且制约新能源汽车的发展。

   议:

  发展新能源汽,完全符合河源建设生态河源、现代河源“两个河源”的总体目标。为推进我市新能源汽车的发展,建议尽早规划建设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这是生态建设的需要。更是河源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政府有关部门要加强用地规划。有关部门应该提前规划,逐步开始建设新能源汽车停车场和充电等设备,做好推广发展新能源电动汽车的准备工作。包括全域布局和市区、县城、中心镇等人员密集重点地区布局,力争在我市有一个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合理布局的全面规划。要将充电基础设施专项规划有关内容纳入城乡规划,完善独立占地的充电基础设施布局,明确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及社会公共停车场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比例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要求。要以用户居住地停车位、单位停车场、公交及出租车场站等配建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体,以公共建筑物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临时停车位等配建的公共充电设施为辅助,以独立占地的城市快充站、换电站和高速公路服务区配建的城际快充站为补充,形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原则上,新建住宅配建停车位应100%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大型公共建筑物配建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的车位比例不低于10%,每2000辆电动汽车至少配套建设一座公共充电站。鼓励建设占地少、成本低、见效快的机械式与立体式停车充电一体化设施。

  二、政府要加大支持力度。新能源汽车充电用地有别于加油站,常规汽车(汽油车)加油快,加油时单辆占用地时间不长,而新能源汽车则正好相反。而目前,我市各县城都还没有一个出得台面的新能源汽车充电场地。为此,政府应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用地的征用工程。要将独立占地的集中式充换电站用地纳入公用设施营业网点用地范围,按照加油加气站用地供应模式,根据可供应国有建设用地情况,优先安排土地供应。供应新建项目用地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的,可将配建要求纳入土地供应条件,允许土地使用权取得人与其他市场主体合作,按要求投资建设运营充电基础设施。鼓励在已有各类建筑物配建停车场、公交场站、社会公共停车场、高速公路服务区等场所配建充电基础设施,政府应协调有关单位在用地方面予以支持。

  三、整合社会资源共同推进配套设施建设。要有效整合公交、出租车场站以及社会公共停车场等各类公共资源,通过PPP等方式,为社会资本参与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创造条件。加快建立包括财政出资和社会资本投入的多层次共同建设体系,拓宽充电基础设施投资运营企业与设备厂商的融资渠道。鼓励利用社会资本投资支持充电基础设施建设。

  四、制定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随着配套设施的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也要出台。制定和实施科学有效的安全管理制度,一方面,有助于提高人们的意识。呼吁市民自觉维护,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管理部门反映,以便及时修复,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避免人为的破坏。另一方面,有利于推动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管理的统一和规范。政府职能部门应加强对配套设施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的监管,督促其遵循国家及本省、市配套设施运营和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建设服务标准。对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及安全规范,设置安全管理组织,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运营各环节进行督导。

  五、 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圈。以充电站设施建设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促进招商引资,拉动电动汽车整车生产、动力电池制造等产业发展,打造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圈,推动新型经济发展。利用充电桩运营平台与汽车4s店、汽车保险、汽车美容、汽车零配件厂商合作,发展线上服务,抓取新能源汽车使用数据,为汽车维修、保养、电控电池等企业提供精准服务,而根据抓取的用户数据,可以根据其行车行为,再与商场、旅游、酒店等商家合作,最终打造成全方位覆盖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圈。通过解决新能源汽车充电问题,提升市民出行品质,减少因为寻桩而产生的无效交通流,节约车主时间,缓解动态交通拥堵问题,减少因燃油汽车行驶产生的有害气体,保护城市生态环境,节约社会总体资源。通过促进新能源汽车发展,打造我市新能源汽车产业生态圈。为“示范区”、“排头兵”和“两个河源”的建设提效破局注入强劲动力。

  总之,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配套设施建设尤其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有利于解决电动汽车充电难题,是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的重要保障,对于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增加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双引擎”,实现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具有重要意义。要将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加强统筹规划,统一标准规范,完善扶持政策,创新发展模式,培育良好的市场服务和应用环境,形成布局合理、科学高效的充电基础设施体系,增加公共产品有效投资,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促进电动汽车产业发展和电力消费,方便群众生活,更好惠及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