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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河源市政协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来源:河源政协     发布时间:2018-01-11 19:50

中共河源市政协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

 

为深入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切实加强市政协党组思想、政治、理论建设,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由党组召集,并由党组书记或党组书记委托党组副书记主持。

二、参加人员

党组学习中心组主要由党组成员参加,可根据学习需要适当吸收有关人员列席。

三、学习内容

(一)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中央领导关于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

(二)新时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时事政治、人民政协理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文化、法律法规和历史知识。

(三)中央、省委和市委的重大决策和重要部署会议或文件精神。

四、学习时间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不定期组织,一般每季度进行1次,全年不少于4次。

五、学习形式

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形式要多样化,可采取集中学习和分散自学相结合,研读原著和学习辅导材料相结合,学习调研和交流发言相结合,参加市委中心组学习与网上自学相结合,请专家教授授课和走出去实地考察调研相结合等方法。

六、学习管理

(一)学习考勤。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原则上不得请假,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的,须履行请假手续,并要及时自学补课。

(二)学习记录。采用专门的学习记录本,由办公室负责记录;参加学习人员要认真做好个人学习笔记。

(三)学习通报。根据学习的内容,通过河源日报、河源电视台、河源市政协门户网站、河源政协微信公众平台和刊物等媒体资源,对党组学习中心组学习情况和成果进行宣传报道,以发挥示范带动效应。

(四)学习台账。建立规范完整的学习台帐,包括学习通知、考勤签到表、学习资料、学习讨论交流记录、中心和重点发言书面材料、学习调研成果、报刊发表的理论学习成果等。

市政协机关党总支及各支部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组织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