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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来源:河源政协     发布时间:2018-01-31 15:58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

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

——在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

(2018年1月16日)

苏  晖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受政协第七届河源市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的委托,向大会报告七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一、提案提出和办理情况

 

2017年,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各专门委员会围绕市第七次党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市委七届三次全会决策部署及市政协七届一次会议要求,紧贴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通过提案积极参政议政,开展民主监督,促进民主协商,为推动我市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作出了贡献。

七届一次会议以来共收到提案175件, 其中民主党派提交提案15件,政协专门委员会提交提案16件,委员联名提案56件,委员个人提案88件,参与提出提案委员182人。根据相关规定,经审查,立案140件,立案率为80.0%;不予立案的,作为社情民意或委员来信转送职能部门处理。

各承办单位认真贯彻落实《河源市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规程》,注重与提案者沟通,注重协商座谈,注重办理实效,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制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分工,采取措施落实提案。经各方共同努力,2017年11月底,全部提案办复完毕,提案的许多意见和建议被吸纳并落实到我市相关的决策、发展规划或部门工作中,为促进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由“有用之言”转化为“有益之事”。其中,提案所提问题已经得到解决或落实的有35件,占立案总数的25%;被有关方面纳入各类计划或转化为政策正在组织实施的有85件,占立案总数的60.7%;对暂时不具备条件解决落实的20件,占立案总数的14.3%,有关承办单位作了解释和说明。截止2017年12月底,提案者对提案办理表示满意122件,基本满意15件,不满意3件。以上提案的办理和落实,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社会热点、难点、焦点问题,增进了民生福祉。

(一)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建诤言。提案者在选题上紧扣我市党政中心工作,围绕改革发展主题献计,精心选题、深入调研、充分论证,提出大量真知灼见的提案,为我市经济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关于经济方面的提案共25件,占立案总数的17.9%。如郑日平委员提出《关于进一步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提案》,引起市委丁红都书记的高度关注,并亲自挂案督办,多次深入各县区调研,对加快县域经济发展作出重要指示。为此,市发改局牵头,组成专题调研组,开展广泛调研座谈,提出因势利导、有的放矢,坚持“一中心、多组团”,加强县城周边中心镇的建设,形成既有“太阳”,又有“月亮”和“星星”的县域经济发展模式。还有赖弥平等委员提出《关于以大数据助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何丽琴委员提出《关于加快河源创新驱动发展的提案》、刘永辉等委员提出《关于加大政策支持力度推进产业共建的提案》等,所提建议都具有重要参考价值,不少转化为市委、市政府决策依据。

(二)围绕保障民生改善谋良策。提案者把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提案出发点和落脚点,围绕改善民生建实言,谋良策,如实反映群众的呼声和诉求,解决热点难点问题,很好维护人民群众利益。关于社会保障和改善民生方面的提案共45件,占立案总数的32.1%。如民盟河源市基层委员会提出《关于提前布局迎接“高铁时代”到来的提案》,被叶梅芬市长选定并牵头督办,要求承办单位积极研究应对高铁带来的机遇和挑战,从多方面及早作出部署和行动,为迎接“高铁时代”的到来作好准备。为此,市住建局、东源县、和平县和龙川县政府及江东新区管委会联合开展河源市高铁新城概念规划、核心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等相关规划的编制工作。还有民建河源市总支部提出《关于加快我市民办残障儿童康复机构,规范化建设及整体水平提升的提案》、姚家芳等委员提出《关于改造市区部分路段,减缓交通拥堵压力的提案》等,经有关单位认真办理,推动一系列民生问题的妥善解决。

(三)围绕建设生态文明献智力。提案者着眼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就保护水资源、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美丽乡村建设等提出富有建设性的真知灼见关于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18件,占立案总数的12.9%。如邱建才等委员提出《关于城乡结合区域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刻不容缓的提案》,张丽萍主席对该提案相当重视,作为自己督办的重点提案,并到乡村和城乡结合区域开展调研,与市住建局、市环保局等承办单位共商办理方案,提出具体的办理意见和措施,时常过问办理情况,从而加快垃圾收集点和中转站的升级改造,推进6个无害化垃圾处理场的工作进度,促进《河源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出台。还有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等提出《关于打造我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的提案》、市政协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等提出《关于加强我市污水处理工作的提案》等均取得良好办理成效,在促进我市生态保护和改善人居环境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四)围绕创建文明社会出实招。提案者以加快我市教育发展,创建文明城市,促进社会和谐,维护团结稳定为己任,针对我市的焦点问题,提出许多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的提案。关于科教文体事业和城市建设方面的提案共39件,占立案总数的27.8%。如为了加快我市学校建设、师资队伍建设,缓解教育经费压力,民进河源市基层委员会深入各院校,广泛开展调研,了解周边其他兄弟市做法,征求专家学者意见,提出《关于设立河源市教育基金会的提案》,得到市政府及市教育局的高度重视,采纳提案意见建议,积极筹备设立教育基金会,补充我市教育经费的不足,促进我市教育事业巩固持续发展。还有市政协教科文卫体委员会提出《关于美化河源城市门户形象的提案》、刘涉委员提出《关于河源市图书馆引入志愿服务的提案》等也得到相关部门的采纳并实施,为提升我市城市品位,文明程度作出应有的努力。

(五)围绕推进法治建设增助力。提案者充分发挥政协独特优势,围绕社会治理、法治建设等热点问题,提出了不少具有前瞻性的看法,促进社会大局稳定、增强群众安全感。有关政法方面的提案共7件,占立案总数的5.00%。如市政协提案法制委员会提出《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戒毒工作的提案》,所提意见建议被市政府及市公安局采纳并落实,市政府六届65次常务会议同意市公安局在市强制隔离戒毒所东北边市公安局空置用地建设市病残吸毒人员收治场所,在有吸毒人员的104个乡镇都成立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领导小组等具体措施,大力推进了我市戒毒工作,切实减少毒品带来的社会危害。还有魏思强委员提出《关于加快我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提案》、颜彩玲委员提出《关于解决城市交通拥堵,推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提案》等,这些提案的办理落实,很好的推进了法治河源建设。

还有涉及统战和民族宗教及其他方面的提案共6件,占立案总数的4.3%。如释宽静委员提出《关于加强河源禅宗六祖文化建设的提案》、简汝谦委员提出《关于一带一路,构建民心相通桥梁的提案》、王方委员提出《关于尽快评选确立我市市树、市花的提案》等等,这些提案都得到相关职能部门的高度重视和认真办理,并取得了较好的成效。

 

二、提案工作的主要做法

 

一年来,市政协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提高质量、讲求实效”的工作方针,积极探索实践,不断开拓创新,认真总结经验,重点开展了以下工作。

(一)多措并举,提高提案质量。质量是提案工作的生命。市政协始终注重从各个环节、各个层面、各种渠道全方位提高提案质量。一是加强学习培训。在新委员培训班上,邀请专家学者就撰写提案等内容进行授课,为委员提出高质量提案夯实基础。二是加大征集力度。广开言路,广集民智,努力使提案的“信息源”更广泛、更准确、更有效,通过政协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介向社会各界征集提案线索,整理成提案参考提纲,并引导委员“常走、多听、深析、敢讲、善写”,多提“前瞻性、建设性和可操作性”的提案。三是培育集体提案。引导各民主党派提出高质量提案;鼓励政协各专门委员会转化调研成果为提案。四是严格审查立案。依据《提案审查和处理工作细则》,严格立案标准,严把提案质量关,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立案;对一些内容简单或建议不到位的提案,提请提案者修改完善。

(二)加强督办,力促提案落实。督办是促进提案工作取得实效的重要抓手。市政协坚持开展多层次督办工作,务求提案的意见建议得到采纳和落到实处。一是坚持市领导挂案督办重点提案。参与提案督办的党政主要领导、政协主席、副主席选定督办提案,审定办理方案,参与办理调研,听取办理工作汇报,对办理工作提要求。2017年8件重点提案办理均取得较好成效。二是创新专委会督办重要提案。坚持把提案工作作为市政协的一项全局性工作,倡导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督办工作,拓宽督办面,加大督办力度,努力形成履行职能的合力。一年来,围绕加快城乡电商发展、加强污水处理、配备镇村两级环保监管员、重构三级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儿科医生队伍、鼓励留学生归国、保护槎城老屋、推进宗教文化旅游发展等提案,开展督办调研,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较好地促进提案所涉问题的解决。三是尝试媒体参与督办提案。与河源电台合作,在政协委员直播间设置“提案追踪”栏目,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提案督办工作,并与“河源政协”微信公众号互通,在微信号上也可听到每期“提案追踪”声音,扩大提案工作社会影响力,促使承办单位接受社会监督,让提案督办公开化透明化,促进提案办理落实。四是探索“回头看”督办往年提案。对往年的系列提案或群众关注关心的热点焦点提案或需要多年办理落实的提案,如市区交通改善状况、小区二次供水情况进行检查。

(三)建章立制,推进 “三化”建设。制度是提案工作科学发展的重要保障。市政协坚持推进提案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为委员履行职能、发挥作用提供有力的制度保障。一是根据新形势,修订《河源市政协提案工作条例》,提高提案办理工作质量和效率。二是完善《政协河源市委员会提案审查和处理工作细则》,提高提案质量。三是商请市政府出台《河源市人民政府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规定》,不断规范提案办理的程序、完善提案办理督查和促进提案办理落实。

(四)开拓创新,提升协商成效。创新是提案工作发展提高的不竭动力。市政协切实贯彻落实中共十八大精神,高度重视提案办理协商工作。一是把搞好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健全协商民主制度的重要内容,把协商民主贯穿于提案办理工作的全过程,丰富协商方式,增强协商实效。二是将实践转化为制度,起草《河源市政协提案办理协商办法》,提出更加明确具体的要求,强化提案办理协商。一年来,就《关于城乡结合区域及农村生活垃圾无公害化处理刻不容缓的提案》、《关于打造我市“特色小镇、美丽乡村”的提案》、《关于以大数据助力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提案》、《关于采用“交通运输+旅游”模式规划建设旅游公路的提案》、《关于积极探索PPP模式,推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领域的投资建设的提案》、《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建设的提案》等,召开提案办理协商会议,采取面对面座谈、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协商议政,加强承办单位与提案者的联系,实现提案办理民主协商与民主监督的有机结合。通过协商推动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使办理效果进一步延展,为推进协商民主广泛、多层次、制度化发展做出了有益探索。

一年来,提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这离不开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离不开全体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的积极参与,离不开各提案承办单位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在此,我代表市政协向所有关心、支持提案工作的领导、同志们和朋友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提案工作与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相比,与广大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期望相比,还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

一是参政意识有待增强。个别委员利用提案开展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意识不够,存在“交功课”的思想。

二是提案质量有待提高。部分委员“闭门造车”,没有很好开展调研就撰写提案,致使提案不够“接地气”,造成提案质量不高,意见建议缺乏前瞻性、针对性。

三是办理质量有待提升。少数单位对提案办理工作不够重视,马虎应付、敷衍了事,不是针对意见建议想办法办理落实,过于强调客观困难,不能给政协委员一个圆满的答复。

 

三、2018年提案工作思路

 

2018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河源率先振兴发展,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政协将认真贯彻市委七届四次全会决策部署和市政协七届二次会议精神,通过提案及其办理,推动我市各项工作的深化和发展。

(一)注重服务引导,努力提高提案质量。一是引导广大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认真学习中共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积极参与“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贯彻市委“谋全局、打基础、抓落实”的要求,准确把握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变化,紧紧围绕“两个河源”发展定位,建设粤港澳大湾区东北部核心城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市经济带动战略和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领域和民生热点问题进行思考和选题,做到选题准确,分析中肯实在,建议切中要害,提到点子上;二是鼓励民主党派和政协各专委会加强调查研究,提出有前瞻性、可行性的团体提案;三是积极探索重点提案的培育方法,不断完善向社会征集和发布提案线索工作;四是切实增强质量意识,加强提案审查立案工作,从源头把好提案质量关,推动提案工作上新水平。

(二)积极探索实践,推动提案协商办理。一是把提案办理协商作为参政议政的有效方式,积极主动地开展协商,自觉在协商中提高认识、增进共识,有效发挥提案办理协商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二是加强与承办单位的协商配合,为“提、办”双方开展协商搭建平台,开好协商会议,以寻求“做大公约数”,探索解决问题的最佳途径;三是完善协商机制,规范做法,完善程序,丰富形式,扩大社会参与度,争取最好的协商成效,最大限度地使提案的可行性意见建议“落地”,推动提案的“策”转为部门的“行”。

(三)强化督办检查,健全提案督办机制。一是以增强提案办理实效为目标,鼓励和支持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和政协专门委员会参与提案督办工作,推动提案办理落实,促进提案办理从“办复率”走向“办成率”;二是加强提案办理督办,通过协商办案、面对面办案、调研座谈、上门走访等形式,力促承办单位强化沟通协商,认真采纳提案建议,实现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三是加强提案督办机制建设,完善党政主要领导重点提案挂案督办制度,继续实行政协专门委员会督办提案、开展对口协商工作。

(四)加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一是贯彻落实《河源市政协提案质量评价办法》,发挥提案在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不断提升政协履职能力和水平;二是修改《关于开展评选表彰优秀提案和表扬提案活动的决定》等制度,提高政协委员和参加单位撰写提案积极性;三是完善《河源市政协重点提案的确定、办理和督办暂行办法》,进一步加强重点提案督办工作,增强办理实效;四是探索提案公开工作,建立《河源市政协提案公开办法》等制度,推动提案质量和办理质量的提高。

各位委员,新时代呈现新气象,新征程承载新使命。让我们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十九大精神,在中共河源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探索提案工作新思路,创新提案工作新方法,拓展提案工作新局面,再创提案工作新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