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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整治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的建议
来源:河源政协     发布时间:2018-09-21 15:26

 

 

  

  (总第263期)

 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8717

 

关于集中整治

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的建议

    

人车分流是保证行人安全的道路设计基本原则,所以街道两旁的人行道是禁止机动车辆行驶或停放的。可是笔者发现有两种现象需要城市管理部门加以整治:一是在各红绿灯路口拥堵严重的上下班高峰期,一些摩托车为了抢道超车而又无路可挤的时候便纷纷驶上道路两旁的人行道,在行人堆里左环右绕横冲直撞以期抢在红绿灯路口候车区的前头,既惊扰了行人的安宁又影响了行人的安全;二是由于市区停车位的紧缺,街道两侧划定的停车位已不能满足市民停车的要求,一些市民在无位可停的时候便将小汽车驶上人行道停放,既妨碍了行人的正常行走又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和谐,更为严重的是由于人行道地砖的材料和铺设等都是按承载行人的负重、抗压、耐磨的标准进行规划设计的,小汽车或摩托车在上面行驶或停放必然会超过设计要求,严重损失人行道的路面。为此建议:

一、公安交通管理部门通过调查研究并依据实际制定《关于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的管理规定》,明确处罚措施,并通过多媒体或自媒体加强关于禁止机动车辆在人行道上行驶、停放的宣传。

二、在各拥堵严重的红绿灯路口集中开展摩托车违章抢道行驶整治,对违章车辆进行媒体曝光,以加强宣传教育效果。

    三、通过红绿灯路口的视频监控采集违章抢道摩托车信息并按规定给予处罚。

 

          市政协学习文史民族宗教委员会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