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建议
来源:河源政协
发布时间:2020-01-07 16:14
第十七期
(总第304期)
政协河源市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7月30日
关于推进在公共场所设立“母婴室”的建议
我市的公园、超市、医院、早教中心、餐厅、交通工具等公共场所,几乎没有设置有母婴室。不仅给哺乳方面带来极大困难,而且给河源创文工作大打折扣。
为此建议:
一、在各类公共场所,增建足够数量的、设施配置标准的母婴室。母婴室的面积和数量要根据场所的人流量而定。
二、注重母婴室的维护,制定“母婴室”最低配置标准,落实母婴室日常管理和维护责任,提高管理主体的积极性,增设明显的指引标识,打造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的母婴室。
三、发起建立母乳喂养微信公众号,展示公共场所的母婴室分布图,为哺乳期女性提供信息帮助。
四、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类媒体宣传,引导公共场所管理单位、各类企业等关爱育龄妇女,充分体现社会主义国家的人文关怀氛围,塑造文明社会形象。
(民盟河源市基层委员会 余璐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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